跳到主要內容區

志工權利義務

志工的權利:

  1. 志工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24小時,受訓期滿後發給志願服務記錄冊。
  2. 由社大補助經費,不定期舉行短期培訓課程及聯誼活動。
  3. 社大可提供志工活動所需相關之行政協助,拓展志工服務之舞台。

給予志工實質上的回饋:

  1. 參與志工服務達8小時,給予一門一學分課程之學分費免費(16小時,給予一門二學分課程,依此類推)。
  2. 學分可配合公務人員研習制度之認證。
  3. 免費參加社大相關研習課程。

志工的義務:.

  1. 每次服務時數須登錄在志工服務記錄冊,由本社大行政人員認證。
  2. 志工本季之活動得配合本社大成果展展示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