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。
(一)報名費:每期(每次)新臺幣二百元。
(二)學分費:每一學分新臺幣一千元,依選課內容學分數計算。
(三)雜費:
1. 製證費:含結業證書、學習護照新臺幣一百元/每份。
2. 電腦教室使用費五百元,語訓教室三百元/每門。
3. 特殊教室使用費依每一學分酌收一百元,以此類推。
4. 收據遺失工本費一百元。